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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08
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限为三年,除了首次申报的企业外,2022年的高企在2025年记得复审!高企申报、材料评审、后期审查等环节趋于规范化,很多企业在准备高企申报材料的过程中存在困难。今天我们从近年未通过高企的8个关键原因来了解2025年高企申报需要如何规划!
查看详情发布时间:2025-01-08
近年来,随着各地知识产权保护中的开通,快速预审通道的建设,发明专利3-6个月授权下证,并不是难事。目前,专利快速预审正如火如荼地推进着,当需要考虑用发明专利的时候,可以考虑通过快速预审来获得授权。尽管专利可以快速授权、下证,但也有几个问题需要大家了解。
查看详情发布时间:2024-08-22
如果同一批次(最多100件专利)中案件的申请人/专利权人不同,但是变更前代理机构相同,变更后代理机构也相同,是否可以在一个批次内办理批量变更代理机构业务?此外,证明文件备案中是否可以添加多个总委托书和解聘书的备案编号?
答:同一批次中的案件如果申请人或专利权人不一致,在办理批量代理机构变更时,由于系统无法将不同的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的信息与其应当提交的证明文件进行有效关联,因此,无法对代理机构进行批量变更。建议当事人在办理批量代理机构变更时,应确保同一批次提交的号单中的申请人/专利权人一致。如果案件包括多个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的,例如,案件包含申请人/专利权人A和B 的,可以分别提交A的总委托书和B的总委托书以及A的解聘书和B 的解聘书的备案号。
发布时间:2023-08-30
一、如何让发明专利具有更高的授权率
发掘问题,一定不要去简单解决没有专业门槛的问题,及大家都知道的问题,说明现有的解决方案较多,重复率高,这个技术问题小众化或者只有本领域技术人员才能发现的,其他行业的根本不可能发现,那么就排除了很多一批竞争对手。基于这个问题去设计方案,即使你方案很简单,那也有很大的几率获得发明专利的授权;
发布时间:2023-08-30
为深入贯彻《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相关决策部署,落实2022年全国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精神,持续保持严厉打击知识产权违法违规代理行为的高压势态,确保专项整治劲头不松、措施不软、势头不减,有效维护行业秩序,有力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健康发展,现就2022年持续深化知识产权代理行业“蓝天”专项整治行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查看详情发布时间:2023-08-3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各地方有关中心;国家知识产权局局机关各部门,专利局各部门,商标局,局其他直属单位、各社会团体:
现将编制的《绿色技术专利分类体系》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在工作中参照使用。
特此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17
一、首先,需要了解这些专利被列为非正常专利的原因
根据通知中“案情说明”的情况多结合自身情况,客观分析其所指出的非正常专利行为是否存在,如确实存在,则最优的选择即是配合撤回;如认为是“误伤”行为,也可按要求提供相关的申诉材料进行申诉,切勿存在侥幸心理盲目申诉。
二、无论是决定撤回还是申诉,都需在要求答复时间前提交
一旦错过要求答复时间,地方局将视为“拒不配合撤回/申诉”,从而直接上报至国家知识产权局,即丧失了最宝贵的机会。
收到这个就表示被列为非正常专利申请了吗?为什么是地方局通知的?
发布时间:2023-03-17
当部分地方局在无专利申请人联系信息时,会通知到该案的代理机构,再由代理机构负责转达专利申请人,故有可能存在专利申请人既收到地方局的通知,又收到来自合作代理机构转达的情况。若申请人仅收到地方局通知,也可以请合作代理机构协助核实真伪。但需注意的是,此类通知绝不会发生“向申请人收取费用可帮助办理取消非正常专利”的情形。
查看详情发布时间:2023-03-17
国知局官网的“国家知识产权局进一步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 此次通报的非正常专利申请六成已主动撤回”这一新闻内容来看,为确保排查结果公正可信,国家知识产权局成立专门工作组,明确排查标准,通过“计算机辅助筛查和人工核查”相结合的手段,全面排查,仔细甄别,审慎决定,多个相关部门共同把关筛选后,提出有关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的非正常专利申请的通报意见,通过工作渠道下达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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