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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专精特新企业奖励汇总(2023-08-10)
作者:汇智一堂发表时间:2023-08-11浏览量: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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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激发北京市专精特新企业活力,持续推动企业梯队培育,助力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推动更多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于6月13日制定并印发了《关于实施十大强企行动激发专精特新企业活力的若干措施》。市经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十大强企行动旨在进一步激发北京市专精特新企业活力,不断推进企业梯队培育,帮助专精特新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促进更多中小企业走上“专精特新”的发展道路。
为响应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北京市优质中小企业梯度管理实施细则》工作要求,北京市一直以来不断推出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的奖励政策,本文整理截止至今年6月北京各地区的相关奖励办法以供广大中小企业参考。
北京市级政策
支持专精特新企业申报北京市企业技术中心,非建筑业企业以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作为申报条件的可放宽至不少于1亿元。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加大技术产品创新和首制首试首用,给予集成电路“首流片”、新材料“首批次”、医药“首试产”、信创“首方案”等奖励支持,单个企业最高支持3000万元。鼓励各区利用中小企业专项资金或统筹相关资金,加大对专精特新企业认定奖励及研发支持力度。
支持制造业专精特新企业开展数字化转型升级,按照合同额的20%给予最高100万元的资金支持。鼓励专精特新企业实施上云上平台改造,按照合同额的30%给予最高30万元的资金支持。
对进入北京“专精特新”专板规范层、培育层的优质企业,给予最高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支持北京区域性股权市场助力挂板专精特新企业实现直接融资,对年度累计直接融资额在20 亿元至25 亿元(含)区间部分按照融资额的2‰给予奖励,对于超 25 亿元(含)部分按照融资额的3‰给予奖励,合计奖励资金不超过200万元。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支持优选专精特新企业快速申报北交所,提高发行上市审核效率。支持企业在A股或境外主要证券交易所上市,市级财政按规定给予每家总额不超过300万元的资金补贴,区级财政资金补贴不低于市级标准。
支持专精特新企业提升品牌国际国内影响力,对上年度入选品牌强国工程等国际国内知名品牌榜单的专精特新企业,按照不超过品牌宣传推广费用的30%,给予最高30万元的资金支持。支持开展外贸业务的企业参加国际性展会、线上外贸展会等活动,按照实际发生费用给予最高70%的资金支持。
政策依据:
《关于实施十大强企行动激发专精特新企业活力的若干措施》
发布时间:2023年6月13日,执行期至2028年底
中小企业服务券补贴。单个中小企业补贴额度为:北京市普通中小微企业年补贴上限2万元,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年补贴上限10万元,北京地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年补贴上限20万元。单笔合同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30%。
政策依据:
《2023年北京市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实施指南》
发布日期:2023年3月31日
上年升规企业一次性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当年升规企业一次性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获评“专精特新”的,再增加奖励20万元,已获得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不予增加。
稳规企业一次性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获评“专精特新”的,再增加奖励20万元,已获得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不予追加。对通过《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价模型》(GB/T36073-2018)认证或对落实工业互联网安全分类分级防护相关规范且达到一定安全能力的软件信息服务业企业,再增加奖励10万元。
政策依据:
《2023年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资金实施指南(第一批)》
发布日期:2023年2月24日
《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1年9月22日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内发明专利前十年年费,在享受国家减缴政策后按实际应缴金额予以资助,资助金额不超过年费标准值的30%。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参照国家有关部门名录认定。申请人年度获得本条所规定的资助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政策依据:
《北京市知识产权资助金管理办法》
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
北京各区政策汇总
01、朝阳区
对首次入选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超过5000万元的,给予30万元奖励;对首次入选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的企业给予80万元奖励。政策依据:关于公开征集《朝阳区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若干措施》2023年度支持项目的通知发布时间:2023年6月15日
02、西城区
对新迁入或首次获得市(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的驻区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资金奖励;对新迁入或首次获得国家级、市(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的驻区企业,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资金奖励。
政策依据:
《北京市西城区支持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发布日期:2023年5月29日,有效期5年
对申报上一年度首次获得或新迁入西城区的国家级荣誉称号(全国电子信息百强、中国互联网百强、独角兽、专精特新“小巨人”、制造业单项冠军)的重点数字经济企业,给予一次性30万元奖励;
对获得北京市级有关部门荣誉称号(数字经济标杆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的重点数字经济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
关于落实《北京市西城区加快推进数字经济发展若干措施》的实施细则(试行)
发布日期:2021年12月1日,试行期3年
03、中关村东城园
对上一年度获得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的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对上一年度获得北京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称号的企业,一次性给予25万元奖励;对上一年度获得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称号的企业,一次性给予80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
《北京市东城区支持中关村科技园区东城园产业升级和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试行)
发布时间:2022年6月14日,有效期5年
04、丰台区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60万元扶持;北京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30万元扶持。
政策依据:
《丰台区促进高精尖产业发展扶持措施(试行)(简称“丰九条”)》
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对获得国家、市级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专精特新“小巨人”等资质或科技进步奖的企业,给予总额最高300万元扶持。
政策依据:
《丰台区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
发布日期:2022年7月21日,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05、顺义区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称号,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北京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称号,给予一次性25万元奖励;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
《顺义区打造大中小融通特色载体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升级专项资金实施办法》
发布日期:2021年7月8日,截止时间至补贴资金兑现完成为止
06、大兴区
针对商业航天领域相关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展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平台建设:对首次认定或新入区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60万元扶持;对上年度首次获得国家级、市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的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奖励,实施晋档补差。
政策依据:
大兴区支持商业航天产业发展暂行办法
发布日期:2022年4月9日,试行期三年
支持符合高精尖产业发展方向或对产业发展做出较大贡献的工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对上年度首次获得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的,分别给予5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支持。
政策依据:
《大兴区促进高精尖产业发展暂行办法(修订版)》
发布日期:2023年4月7日,有效期三年
07、昌平区
对首次获评或登记注册、税务、统计关系整体迁入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经培育后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的,再给予40万元差额补贴。
政策依据:
《昌平区加快专精特新、独角兽企业培育发展支持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发布日期:2023年2月14日,试行期限3年
08、通州区
新认定或迁入的“专精特新”企业,对获得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荣誉称号的企业,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对获得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荣誉称号的企业,给予最高80万元奖励;单个企业不重复支持,晋级享受差额奖励。对获得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荣誉称号的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
对新入区和已驻区的成长性良好的“专精特新”企业,经认定给予最高600万元奖励。
给予“专精特新”企业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支持,对成功在国内外主要交易所上市的“专精特新”企业,经认定给予最高1000万元上市补贴。
政策依据:
关于进一步促进北京城市副中心“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发布日期:2022年9月20日
09、石景山区
首次获得创新型中小称号给予3万元奖励,首次获得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的企业,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获得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称号的企业,给予8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单个企业不重复享受,晋级享受差额奖励。
对境内上市企业分阶段给予最高1000万元区级补贴资金;驻区企业完成新三板创新层挂牌,给予150万元区级补贴;京外迁入的新三板创新层挂牌企业,给予100万元区级补贴。对境外上市企业,经认定后,给予最高600万元区级补贴。对京外迁入的A股上市企业给予最高2000万元市、区补贴资金。
政策依据:
《石景山区关于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2023年6月8日征求意见,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10、怀柔区
支持龙头企业、专精特新、隐形冠军企业发展。支持在细分领域市场占有率居于全国前列的科学仪器和传感器企业、行业龙头企业、一流仪器服务机构在怀柔科学城落户,设立总部或分支机构,对经认定的企业或机构,根据入驻形式,给予一次性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资金奖励。
政策依据:
关于精准支持怀柔科学城科学仪器和传感器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 京怀科管发〔2021〕4号
发布时间:2021年4月14日,有效期3年
11、密云区
对首次获得制造业单项冠军,“专精特新”和“小巨人”,绿色制造(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绿色产业链),智能制造标杆工厂等认证的企业予以奖励。对首次获得国家级认证奖项的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市级的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获得市级认证奖励后获得同类国家级认证的企业,补齐奖励差额。
政策依据:
《密云区支持企业发展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21年8月24日
12、平谷区
新认定或迁入的“专精特新”企业,对获得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荣誉称号的企业,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对获得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荣誉称号的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对新迁入本区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称号企业,给予一次性不高于50万元资金奖励。
政策依据:
《优化营商环境 平谷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26日,有效期3年
13、门头沟区
对首次获得北京市“专精特新”称号的中小企业,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对首次获得北京市专精特新“小巨人”称号的企业,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对首次获得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称号的企业,一次性给予80万元奖励,单个企业不重复享受,晋级补差。对2022年1月1日以来从北京市外新引进的符合条件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除上述奖励外,再一次性给予10万元的入区奖励,促进企业稳定发展
政策依据:
门头沟区关于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发布时间:2022年9月20日
14、延庆区
对首次获得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的企业,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支持;对首次获得北京市专精特新“小巨人”称号的企业,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支持;对首次获得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称号的企业,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支持。政策依据:关于加快延庆区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发展的支持办法发布时间:2022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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